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新产品试制项目
备案流程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省新产品试制项目的申报、立项及结题备案管理工作,现将相关规范要求通知如下:
一、备案流程
备案流程分为申报、立项及结题三个阶段:
申报备案阶段:主要完成申报企业信息、项目组成员及研究内容等信息的填报,并提交申报单位盖章的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
立项备案阶段:主要完成立项时间、立项编号的信息填报,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结题备案阶段:主要完成结题验收信息填报,并提交项目验收文件(申报企业盖章、验收组成员签字、科技局/科技厅盖章)、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及成果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项目管理
1. 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结题(验收),应自觉配合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对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各阶段完成一周内)递交相关佐证材料;
2.各二级学院负责项目及相关材料真实性的审核;
3.科研处负责最终审核。
三、其他
1.本次开展一轮该项目的集中受理,请目前正在开展该项目的负责人于10月17日前完成系统相关阶段的备案工作,逾期不提交的近期将不再审核。
2.后续有计划开展本项目的人员请务必在相关阶段完成一周内提交系统备案,并督促二级学院完成审核。
3.备案工作通过“最多跑一次”网上办事大厅完成:OA——办事大厅——科研处——浙江省新产品试制项目备案。
科研处
2022.10.12
浙江省新产品试制项目备案流程